第三四九章 走吧,找个没人的地方向你道歉-《前世老婆找上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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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辉不知道李煜的狂草水平如何,但像李煜那样的工书擅画的大家,写什么字体不行?张旭的狂草闻名于世,每一个练书法的人都曾经练过几笔,他就不信李煜不会。

    他仰天大笑道:“既然李老师用的狂草,那我也献丑来写一篇狂草吧。”说完,他手上的毛笔立即落在了纸上,挥洒起来:

    四十年来家国,三千里地山河。

    凤阁龙楼连霄汉,玉树琼枝作烟萝。

    几曾识干戈?

    一旦归为臣虏,沈腰潘鬓消磨。

    最是仓皇辞庙日,教坊犹奏别离歌。

    垂泪对宫娥。

    这是李煜的杰作《破阵子》,里面描写的是国破家亡之后,只能与宫娥相对垂泪的那种悲愤与迷惘。

    李煜一生词作,大多是靡靡之音,很少有能表现气势的,如果他写一首软绵绵的诗作出来,根本不可能比李青照的《夏日绝句》更有气势,没气势,就很难衬托狂草这种字体。

    但他写出这首《破阵子》却可以!

    因为别人不知道,但李煜自己知道,写这首词的时候,他是喝醉了的!

    醉就疯,疯就狂!

    狂草不光可以用来表达气势,同时还可以用来表达疯狂!

    一群老头率先围了过来,对着李辉写这首词,老头儿们当然一眼就看出了出处。

    一个老头儿走上前来,摇头晃脑地道:“这是南唐后主李煜的《破阵子》啊!哇,这字好!好字啊!这狂草与词的前半厥颇有相合,四十年来家国,三千里地山河……几曾识干戈,字体狂放豪气,非常的棒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老头笑呵呵地走了过来:“关键在于后半厥啊,《破阵子》的后半厥偏软,不是很合狂草,我来看看这后半厥……感觉这才是关键啊。”

    老头儿定睛一看,顿时倒抽了一口凉气:“哎?李辉,你刚才喝洒了不成?这……这后半厥的狂草,简直就是……酒醉所书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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